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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考院普招[2008]24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在即,为准确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和院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内容,更好地为在我区招生的院校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请各院校在向我区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刊登院校介绍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
1、分专业招生计划备案表请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CS版》生成的格式报送,录取批次、考试科类、考试类型等信息必须按照我区设置的信息代码填报(见附件一),其中批次信息按照各院校2007年在我区录取批次填报。非军事类院校所列“国防生”的专业和非公安类院校所列公安专业,请在备注中注明或按计划备案表单独填表;独立学院计划按计划备案表单独填表;“体育”、“艺术”类专业严格注明“文”或“理”;高职(专科)招生对象应注明“招收参加高职单独考试的中职毕业生”还是“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定向计划请附“定向就业合同”一份。
请各院校于5月15日至25日之间登录我院网站核对计划公布情况,如有出入请及时通知我院普招处,以便及时更正。
2、除按教育部要求将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外,还须寄送一份加盖公章的招生章程文稿至我院普招处,以便编印《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
3、以上计划备案表、招生章程及录取期间的详细通讯方式(附件三)请于4月20日前寄送我院普招处。我区录取期间相关事宜将于六月下旬另行通知。
二、刊登院校介绍
我院2008年面向考生印发的4期《招生简讯》和《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上册--招生计划和院校介绍,下册--本科院校招生章程)一书,是我区唯一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主要内容的书刊,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必备读物。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提高院校知名度,我们开辟了《院校介绍》部分,各院校如想充分利用院校介绍部分加强宣传,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手续:
1、在我院主办的4期《招生简讯》刊登院校介绍的收费标准为:黑白页每个版面2200元(版面为正16开,版面院校自己设计,可上图片),截稿日期为4月10日。
2、在我院印发的《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一书上刊登院校介绍的收费标准为:黑白页每个版面2200元(版面为正16开,版面院校自己设计,可上图片);彩色插页每个版面6000元(版面为正16开,版面院校自己设计,可上图片),截稿日期为4月10日
3、请要求刊登院校介绍的院校将自己设计的版面原件、软盘(或光盘)、版面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于截稿日期前寄送我院普招处(独立学院须同时寄送经申办高等学校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发布的批件原件或复印件,民办高校、高职院校须同时寄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发布的批件原件或复印件)。寄送材料时请在打印的原件上注明“在 上刊登彩页 个版面,黑白 个版面”字样。
凡在截稿日期前未寄送材料、未交费的院校将不予刊登院校介绍,同时,请汇款后及时将汇款单底联传真我院办公室总务室,以免耽误贵校在我区的招生宣传事宜。
附件:1、2008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设置说明
2、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联系方式
3、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远程录取联络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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