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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云秀是北京市海淀区少年法庭法官,曾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一等功,被评为北京市“十佳法官”。以她的事迹为蓝本拍的电影《法官妈妈》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儿童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同时又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但身体稚嫩,而且心理发育也远未成熟。由于对社会和人的复杂性缺少认识,难以具备应付意外事变的能力,因此,当他们面对性侵犯时,显得特别无助。于是成年人常常想到的就是如何去为未成年人编织一个保护网,使他们不受到伤害。但犯罪分子既凶狠又狡猾,他们的手段往往防不胜防,其结果是青少年被侵犯的事例仍频频发生,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处理问题,让孩子们主动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当性侵犯降临时,或主动反击,或机智地向成年人报告,那么,犯罪分子是不会轻易得逞的。这是我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深有体会的一点。
在我的法官生涯中,曾办过不少儿童青少年遭受性侵犯的案子,对这些儿童的不幸我既同情而又痛心。如果他们有自我保护意识,知道自己身体的权利,明白性侵犯是违法之举,也许有的犯罪根本就不可能发生,或者即使发生了,程度和后果也不至于那样严重。
两年前,我曾经办过一个案子,是一男孩因为侵犯叔叔家的女孩被告到法院。那个男孩的父亲是一个矿工,母亲是郊区的一个农民,家里的住房比较狭小,孩子和父母睡在一个屋子里。他们夫妻生活不太注意避着孩子,后来这个孩子就模仿父亲的动作经常钻妹妹的被窝。案件起诉到法院时他是16岁。在他对妹妹进行侵犯的时候,他才14岁。妹妹因为害怕不敢说,也觉得他是自己的哥哥,哥哥要妹妹做什么,妹妹哪能不做?后来,事情被妈妈发现了,妈妈特别气愤,就把他送到奶奶家去了,其目的是为了让他与妹妹隔开。可是事情却远没有他母亲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到奶奶家以后没多久就又开始了过去的行为。这次他的目标是叔叔家的女儿。因为叔叔家住的离奶奶家很近,他经常去叔叔家,趁家里没大人就侵犯叔叔家的小妹妹。后来事情被婶婶发现了。婶婶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但是男孩的父亲去求他的叔叔婶婶,他们说都是亲戚,这种事情说出去会影响孩子的前途,能不能私了?最后,婶婶也觉得如果诉诸法律,对自己的女儿以及整个家庭都是一件丢人的事情,认为这将是个耻辱,是女孩一生的污点。所以,他们宁可吃哑巴亏。最后,那个男孩在婶婶和父母的一致谴责和要求下,剁掉了自己的两小截手指,以表明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
那个男孩的毛病并没有改掉,一段时间以后,很快又犯了,又不断去叔叔家侵犯小妹妹。这次,叔叔婶婶一家真的把他告到法院。当我看到那个小男孩左手小手指少了两节的断指,真的感到触目惊心!最后,他被判刑6年。在宣判以后,他自己哭着说自己“不是人,是畜生”等等。那个男孩是害人者,也是被害者。由于父母的行为有失检点和家庭教育不当,使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办案的过程中我感受到,大家大多把关注点放在这个男孩身上,却很少去考虑受害女孩的救助问题。其实受害的两个女孩(他的妹妹和表妹)也同样需要帮助。如果有人告诉他们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比家庭的荣誉更重要,或许她们不会一次又一次被侵犯。
记得一位学者曾说过,性侵犯对孩子的伤害,往往不仅仅是这个事件的本身,还包括告发以后处理的整个过程,及他们未来的生活。如果处理不好,受害者会在人际关系、家庭关系,以及性关系方面遇到相当大的困惑。
我还办过一个案子,那个案子给人的震撼也是很大的。那个女孩13岁,因被亲生父亲多次强奸而怀孕。她的母亲是个清洁工,经常上夜班。父亲和女儿在家的时候,就对女儿说:“来,和爸爸玩玩!”女孩很单纯,就问:“怎么玩?”父亲就对孩子做一些猥亵的行为。女儿后来说自己也觉得那是不好的行为,就不愿意。但父亲却说:“我是你爸爸,让我玩会儿!”就因为这句“我是你爸爸”,女孩就屈从了。父亲侵犯了女儿以后还说:“别告诉你妈妈啊,告诉她了她会打你的!”女儿特别苦恼,但是一直不敢说。也有的孩子觉得妈妈解决不了这种事情,说了也只是挨打,而且很可能家庭因此被拆散,所以孩子才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个秘密。后来,这个女孩的肚子很大了,妈妈还以为女儿得了肝腹水!最后,医院只好给女孩剖宫取胎!周围的男孩知道这件事情以后,也不断拦截这个女孩。后来,她妈妈和她曾经一起自杀,未遂以后只好迁居到别的地方。这样的事情使女孩对周围的人都不再信任!我曾经问过那个女孩:“有没有想过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妈妈或者老师?”她摇头说:“他是我爸爸啊!我是我爸爸妈妈生的,我的一切都是他们给的。”这就是女孩多次被亲生父亲侵犯的根源。
还有一个女孩,在学校里被老师侮辱,但她不敢对妈妈说,怕妈妈骂她,她只好写在日记里。后来她妈妈偷看她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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