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称外语成绩合格仍可使用 |
| 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5 9:22:48  |
本报讯 (记者 王鼎)昨日,记者从宁夏人事厅获悉,2008年度全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定于10月进行,递交申报材料时间为9月1日至20日。已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在此次申报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时仍可继续使用。 申报人员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时间应为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证件的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如各单位未组织论文、能力答辩的一律不予评审。凡达到职称外语降分(男1962年12月31日前、女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和计算机免试(男女均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龄的申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参与的由国家立项的大中型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报告等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及本单位未设置工程系列正高级岗位职数的一律不得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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