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大四学生被允许参加司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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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5 14:5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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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
在昨天召开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今年报考人数突破37万人,比去年增加近8万人,创历史新高。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即将进入考试实施阶段。据了解,与往年相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政策措施在五个方面做出调整,在扩大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范围的同时,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范围也加以修改,确保考试的科学性。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司法部在总结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首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进一步扩大。从2008年起,中部六省份符合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243个县(区、市)中的98个县(区)被增加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其次,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被允许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第三,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有800多名台湾居民报名参加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调整了四川等地震受灾地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工作。第五,进一步修改国家司法考试大纲,适当加强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内容的考查,加强考生的司法实践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查。
另外,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确保国家司法考试顺利进行。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关系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社会形象,必须高度重视。据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国家司法考试涉密载体管理,对涉及国家司法考试的纸质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现代办公和通讯设备等,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操作。
司法部还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命题、考试、评卷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命题人员、监考人员、评卷人员以及其他涉题涉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
据悉,目前,司法部正在制定《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以进一步明确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保密机构职责及各项保密要求。各地还将根据《保密法》和《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构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范体系。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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